福建省重拳打擊欺詐騙取醫保基金 今年追回2.6億元
2021-12-30 09:47:50 來源:東南網原標題:福建省重拳打擊欺詐騙取醫保基金 今年追回2.6億元
東南網12月29日訊(記者 馮川葉)記者從省醫保局獲悉,福建省醫保系統不斷創新監管方式方法,打出基金監管“組合拳”。今年以來,全省共完成13564家定點醫藥機構的全覆蓋現場檢查,暫停醫保協議293家、解除醫保協議91家、移交司法機關7家、移交紀檢監察機關6家,處理違法違規參保人563人,共追回醫保基金2.6億元。
根據國家統計局福建調查總隊社會評價調查顯示,群眾對打擊“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據”等“三假”惡性欺詐騙保行為(以下簡稱“三假”)專項整治行動知曉率97.89%,滿意率99.63%,支持率99.16%。今年以來,省醫保局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持續保持高壓態勢,截至11月底,共查出涉嫌“三假”案例31例,其中已移送公安機關22例、移送紀檢機關4例、移送衛健部門2例、移送稅務部門1例,追回“三假”違規金額90.35萬元。
今年5月1日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正式施行。它明確為老百姓“看病錢”劃清了不能碰的“紅線”,為醫保基金監管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法治保障。《條例》首次明確參保人員義務,若個人以騙保為目的,將醫保憑證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重復享受醫保待遇等,將暫停其醫療費用聯網結算3至12個月,并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條例》將原來定點醫藥機構常見的違約行為如分解住院、掛床住院等七類情形確定為違法違規行為,除責令退回醫保資金外,將處造成損失金額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可暫停相關責任部門6個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同時《條例》明確要求,醫保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嚴禁通過偽造、涂改醫學文書或虛構醫藥服務等騙取醫保基金,對以騙取醫保基金為目的的違法違規行為通過責令退回資金、暫停醫保結算、罰款2至5倍、吊銷定點醫藥機構執業資格等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下一步,省醫保局將繼續強化全省醫保基金監管工作,切實守護好“看病錢”“救命錢”,持續提升人民群眾在醫保領域的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
責任編輯:劉春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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