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長樂共筑海上生態保護檢察屏障
2025-09-17 18:29:43 來源:福建法治報 作者:陳欽祥 通訊員 黃穎原標題:平潭、長樂共筑海上生態保護檢察屏障
畫好“同心圓”,搭建“連心橋”。為深入貫徹“海上福州·檢護蔚藍”專項行動部署,探索構建海洋保護治理大格局,近日,福州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與長樂區檢察院赴平潭開展共建活動,攜手助推閩東北“四市一區”檢偵協同聯盟走深走實。
海洋生態是閩東北區域發展的核心資源,跨域協同是守護蔚藍的關鍵路徑。平潭、長樂兩地檢察機關在閩東北四市一區“檢護蔚藍”暨檢偵協同聯盟框架下,率先探索有關生態、公益訴訟檢察領域協作實踐。
雙方將海洋生態資源保護置于首要位置,建立濱海濕地、近岸海域、海島等關鍵區域聯合巡查常態化機制,重點打擊盜采海砂、破壞紅樹林、非法捕撈、陸源污染等突出違法行為。
同時,搭建監督線索移送與協作辦案平臺,通過聯絡員機制實現跨轄區案件線索“一鍵移送”,確保線索處置精準、辦案高效。針對跨區域、鏈條化的破壞海洋資源犯罪,兩地檢察機關還將在案件管轄協調、證據調取固定、法律適用研判等方面深化協作,形成“全鏈條”打擊合力,筑牢海洋生態資源司法防線。
雙方還將重點協同保護海洋產業知識產權,加強對海洋產業及平潭鮑魚、平潭紫菜、長樂魚丸、漳港海蚌等地理標志海產品牌的知識產權協同保護,服務保障海洋新質生產力發展。
在閩東北四市一區“檢護蔚藍”暨檢偵協同聯盟框架下,個案辦理還創新引入“平潭海洋碳匯”跨區域生態修復機制。活動當天,現場還舉行審查起訴階段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犯罪嫌疑人自愿購買司法碳匯活動,通過手機小程序一分鐘完成近萬元的“嵐碳”購買核銷,實現應早盡早替代性修復海洋生態環境。
平潭、長樂海域相通,部分涉海犯罪嫌疑人存在平潭、長樂海域流竄作案的情形,該案也是長樂區檢察院首例引導購買“嵐碳”案件,開啟后續兩地檢察院在辦理類似案件的深度合作。
同時,針對作案地點、抓獲地點、嫌疑人居所地存在兩地交叉的情形,兩地檢察院將在行刑銜接、社會調查、社區矯正監督等方面及時會商,加強外出社矯對象委托協管等方面合作,實現異地能“協管”、本地能“監督”。
作為古代海上絲綢之路的要塞及駐泊點,平潭、長樂兩地均蘊藏著豐富的海洋文化遺存。參加活動人員走進殼丘頭遺址博物館,深入了解有關海洋文化保護情況。雙方圍繞涉海工程建設可能對涉海文物造成的影響,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與風險評估協作機制,推動文物保護關口前移。
平潭、長樂陸路相通、渡口接駁,相關通道的安全關乎區域發展大局。平潭嶼頭渡口與長樂松下渡口隔海相望,每天六趟客輪往返接駁,平潭海峽公鐵兩用大橋更是極大便利了兩地交往。當天,與會人員來到周邊碼頭,實地察看有關安全設施,了解客船經營情況,并就共同督促維護海上通道安全以及大橋沿線周邊公益保護等問題深入交流。雙方將通過定期會商、聯合督導等工作機制,全方位協助筑牢通行安全防線。
平潭和長樂共擁寶貴的海洋資源與深厚的海絲文脈。此次共建是深化海洋檢察協作、服務保障“海上福州”建設的重要一步,更是閩東北“四市一區”檢察聯動的生動實踐。下一步,各方將以“檢護蔚藍”為使命,通過監督線索高效移送、海洋碳匯修復等創新機制,以更優檢察履職,助力構建陸海統籌,人海和諧的發展格局。
最熱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