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印發“入區退稅”申報指引
2024-11-19 09:41:30 來源:平潭網平潭網11月19日訊(融媒體記者 何燕)18日,記者從實驗區經發局獲悉,為方便各類企業直觀全面地了解“入區退稅”政策及申請流程,進一步提高辦理效率和擴大相關政策知曉度,實驗區經發局與實驗區稅務局、平潭海關聯合印發了《平潭綜合實驗區“入區退稅”申報指引》(以下簡稱《申報指引》)。
據介紹,《申報指引》通過流程化展示經發、稅務、海關三部門“入區退稅”業務辦理流程,并對六大關鍵環節進行詳解,同時匯集節選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等多部門印發的7份有關政策文件及實驗區制定的2份配套文件相關內容,能夠為有需要的企業提供明晰的辦理流程指引,使企業深入掌握政策依據及辦理方式,進而提升“入區退稅”辦理質效。《申報指引》還以近期成功領取退稅款項的海上風電項目作為實例指引,從申報受理、退稅額計算、實現效益三個方面進行剖析,為企業打造可參照的案例樣本,提高相關企業政策申請積極性。
“入區退稅”是國家支持平潭開放開發的重要政策,2014年6月,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了《關于橫琴、平潭開發有關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明確指出內地銷往平潭與生產有關的貨物,視同出口,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退稅政策,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多年來,平潭陸續印發《平潭綜合實驗區基建物資入區退稅備案工作暫行辦法》《平潭綜合實驗區非商業性房地產項目認定工作暫行辦法》《關于進一步明確平潭綜合實驗區非商業性房地產項目認定工作機制的通知》等政策,為相關貨物申請“入區退稅”提供配套政策保障。2023年國務院批復《平潭綜合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2023-2035年)》,將相關海域納入規劃范圍,“入區退稅”政策覆蓋范圍對應擴大至海上產業項目,政策紅利得到更深層次釋放。
以此為背景,實驗區建立了海上產業項目“入區退稅”協同聯動機制,并聚焦海上風電項目建設運營等新業態,建立海上通關監管新模式,創新設置“退稅首查”環節,推動海上產業項目享受“入區退稅”政策落地實施。今年10月,實驗區首個試點項目企業已成功獲得5452.22萬元“入區退稅”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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