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醫保個人賬戶可與家人共享
2020-07-04 08:33:05 來源:平潭綜合實驗區融媒體中心 作者:林小玉原標題:平潭醫保個人賬戶可與家人共享
7月1日起,平潭實行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進一步拓展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使用功能,擴大個人賬戶適用范圍,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
根據《福建省基本醫療保險家庭共濟賬戶使用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個人賬戶家庭共濟適用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開設家庭共濟賬戶的參保職工,可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超過2000元的部分經參保職工本人授權后劃入家庭共濟賬戶,供本人及其子女、配偶等直系親屬(以下稱“家庭成員”)使用。
“參加福建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均可通過閩政通APP、‘福州市醫療保障局’微信小程序等線上平臺,或到實驗區行政服務中心(包括海壇分中心)的窗口進行線下申請創建。”實驗區行政服務中心醫療保障科負責人林海燕介紹,其中,家庭共濟賬戶涉及多個個人賬戶的,應指定家庭共濟賬戶使用個人賬戶資金的先后順序,創建人也將被默認為家庭共濟賬戶第一支付順序人。
據介紹,一個家庭共濟賬戶成員上限為8人,成員包括創建者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創建者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創建者本人及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
“我覺得這個舉措很好,我創建了共濟賬戶后,家里老人在藥店買藥、醫院看病,遇到個人賬戶金額不足的情況下,就可以直接刷我卡上的錢。”市民林女士說。
家庭成員之間只能設立一個家庭共濟賬戶,可用于支付醫療費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等費用,家庭共濟賬戶建立后,創建者與成員在就醫、購藥時產生的費用先由醫保個人賬戶資金支付,若賬戶余額不足,再由家庭共濟賬戶資金支付。家庭成員共濟關系可變更、取消,但不能重復建立,參保職工跨統籌區調離工作崗位等原因轉移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其家庭共濟賬戶實際結余金額歸并到個人賬戶。
責任編輯:陳耀峰用微信掃描二維碼
最熱評論